第45章 辩论自首!
  胡广做了二十多年检察官了,他一步步从基层人员做起,做到现在,年仅四十余岁,正值壮年便坐上市级检察院第二监察部,刑事第一组组长。
  他什么案子没打过?
  什么对手没碰到过?
  但,胡广这辈子还是头一次听说,在七个警察鸣枪控制住现场的情况下,嫌疑人还能是自首的。
  这何止是狂妄?
  这简直就是狂妄!
  “被告律师,这里是法庭,你所说的任何话都將成为呈堂证供。”
  胡广语气森然,声音在眾人心底扣响,他开口道:
  “请你整理好思绪再发言!”
  这番话算是警示,也在警告。
  在法庭中,你说的话可以带有攻击性,也能糊弄人。
  但胡言乱语却是大忌!
  不仅对案件没有任何帮助,反而会因为清晰的思路变得浑浊,从而导致庭审陷入泥潭。
  这种情况审判长但凡换个严苛的,百分百会给个警告。
  且闭庭后,律师也会成为过街老鼠般的小丑,所作所为成为他人饭后笑点。
  不过.....
  “我很理智,不必公诉方操心!”
  徐德一口回绝,他坐在被告席,毫不畏惧的与之对视。
  现在是2002年,这个时间段很特殊,特殊点在哪?
  法例上实行疑罪从无,但实际办案主体遵循疑罪从有。
  所以导致后面某一年开始,错案爆发,几年加起来平反的人加起来是个很夸张的数字,而里面有近乎六成错案,是眼下2002年左右判的......
  所以,他的態度一刻也不能缓!
  “我方很確认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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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“本案,被告人王强並非被警方所逮捕,而是由无他人干扰、主动的態度自首!”
  他是...认真的。
  胡广的眉头顿时拧成一个疙瘩,坐回原位,久久不能言语。
  审判台上。
  三个法官此时也皱起眉,却並未急著开口表態。
  片刻后。
  审判长张秉心,將法槌再一次敲响。
  “砰!”
  “辩护方,请表述你方依据。”
  话落,张秉心便將视线落在对方身上,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点。
  正如之前所说,如果对方此时在胡言乱语打乱公诉方节奏,那他...完全可以给予警告。
  多次警告无果,那等待徐德的,便是......
  逐出法庭!
  “审判长,审判员,我方依据很简单。”
  徐德深吸一口气,將针对公诉的情绪短时间放下,腾留出足够的思维与精力进行表达。
  “方才,公诉方曾递交现场七名警察所做出的证言,以及警方卷宗。”
  他开口,稍稍示意了一下法官台前的证据。
  依旧是公诉方呈交的证据。
  至於为什么点名这份证据......
  “请问,在这份卷宗中,警方针对案件命案出现的收尾概括,原文是什么!?”
  徐德眸光一凝,大脑开始运转,就好似电脑主机cpu一般。
  审判台上。
  法官刘建国微微一顿,他低头看了看,接著拿起卷宗。
  “这份卷宗为本案警方所提供。”
  “辩护方所指段落,原文为......”
  他顿了顿,接著开口念道:
  “原文:案发后嫌疑人滯留现场,无逃跑行为,后被民警带回绿森市公安机关,嫌疑人现已归案,案件经调查,事实清楚、证据確凿......”
  这,便是警方所写案卷。
  如果仔细观察,便不难发现一件事,那便是......
  “请问,公诉方,审判长,警方原文......”
  徐德顿了顿,紧接著吐出一句话。
  “是否说过被告人王强是被逮捕归案!?”
  此话落下。
  所有人安静片刻。
  旋即。
  肉眼可见的,公诉方与审判台,拢共七人,竟不约而同低头,看向手中案卷。
  王巍本想开口说些什么,但眼前的案卷確实没有提到过任何一次『逮捕』『抓获』等类似字眼!
  换句话说......
  “警方从未说过凶手是被逮捕归案!”
  “所谓的抓获这一概念......”
  徐德穷追不捨,见时候差不多,当即展开一次对公诉方的反衝锋。
  此时他的视线带有十足的锐气,好似刀光剑影,一股脑砍向胡广等人。
  “均是公诉方主观断定、明显缺乏客观事实与依据!”
  话音落下。
  胡广王巍的脸色猛地一变。
  紧接著,现场听审席也传来令两人变脸的缘由。
  “也就是说杀完人后...警方没说是逮捕?那公诉那边怎么给定了个逮捕!?”
  “公诉方检察官胡广和王巍?这两人该不会是为了增加胜算吧......”
  “我怎么感觉怪怪的,是不是逮捕,难道被告人还不清楚吗......”
  “不是,辩护方说不是逮捕,公诉方说不是自首...那被告人是怎么出现在警局的!?谁能给我捋捋.....”
  “......”
  听审席眾人愣住了。
  他们原本那扬起的眉头,此时竟拧成一个疙瘩,並且,无数双充满质疑的眸子,也时不时掠过人群,投向坐在公诉席上的胡广王巍。
  能决定一起案件胜诉走向的信息不算多。
  但是否自首,恰好属於其中一种!
  此时。
  听著场下眾人的质疑声。
  公诉席王巍与胡广眉头紧皱。
  脏水...这是在赤裸裸的向他们泼脏水!
  他们两个並不是爱惜羽毛的人,但也绝对没有喜欢遭受成千上万人谩骂的爱好!
  “我方有话要说!”
  王巍急忙起身,他没有等待审判长的回话,起身后直接开口道:
  “检察院绝无故意批准逮捕之意,每条申请都要经过反覆研討才下定论。”
  “就本案而言,检方依据为:现场已暂停威胁,警方掌控现场!”
  自首的法例判定中,確实存在当场自首的情况。
  但那仅限於现场混乱,警方还未將所有人控制住,一旦控制住...那这时你主动坦白从宽,那也是被逮捕。
  “公诉方,我要对你方进行纠正!”
  “根据《刑法》第 67条,同时参考《全国法官培训统编教材》。”
  “『案发现场混乱、警力未布控,属於现场待捕型自首』。”
  徐德摇头,语气平稳,就好似是单纯在念稿一般。
  他开口道:
  “在事件发生后,现场缠斗参与人员並非被控制,仅是被鸣枪所震慑,部分人员手中依旧存有武器!”
  “所谓的威胁暂停並不存在,而是依旧处於混乱、未控制场面的画面。”
  “被告嫌疑人王强,符合上述任意一条法例法规,明显属於......”
  “自首!”
  除此外......
  徐德顿了顿,他眉头一皱,旋即,深吸一口气。
  “关於公诉方,针对『被告人王强下车后空白三十秒』......”
  上述是自首的解释,单靠自首进行態度上的联合,最多和对方打个平手。
  但没关係,他的底牌还未出尽。
  “我方......”
  “有证人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