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352章 两个人杀一个人
  汉克把雪茄按熄在菸灰缸里,身体微微前倾,双手搭在桌上,看著沙皮狗,开口,声音低沉得像从胸腔里挤出来的:“沙皮狗,说说,什么活?”
  沙皮狗放下咖啡杯,从桌上拿起那份文件,翻开,念道:“港岛。目標:一个叫北佬的人,大陆来的,在港岛混黑道。手下有几十號人。客户出价两百万港幣。先付一半,事成之后付另一半。”
  他把文件合上,放下。
  汉克的眉头皱了一下,只是一下,然后他靠在椅背里,手指在桌面上轻轻敲了两下。
  两百万港幣——不算多,但也不算少。
  “鬣狗”接过更大的活,也接过更小的活。
  但港岛——那个地方他没去过,据说很繁华,但也很复杂。
  英国人管著,警察不少,黑帮也多。
  去那里杀人,比在南洋这边麻烦。
  他看著沙皮狗:“客户是什么人?”
  沙皮狗说:“一个叫烂口发的。中间人介绍的,以前合作过几次,信誉不错。”
  汉克点了点头。
  他站起来,走到墙上那幅巨大的地图前。
  地图上標註著整个东南亚,从新岛到中南半岛,从马来半岛到婆罗洲,密密麻麻插满了大头针——每一个大头针代表一个“鬣狗”执行过任务的地方。
  他的目光从那些大头针上移开,往上找,找到了港岛——那个小小的岛屿,在地图上只有指甲盖大小。
  他转过身,看著那几个人,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清清楚楚:“港岛,谁去过?”
  没人说话。
  韦德端起咖啡杯又喝了一口,放下。
  几个小队长你看看我,我看看你,都摇头。
  沙皮狗也摇头。
  汉克走回桌前坐下,手指在桌面上又敲了两下。
  港岛,没人去过,不熟悉地形,不熟悉环境,不熟悉当地的情况。
  去那里杀人,风险不小。
  但两百万港幣——不要白不要。
  他想了想,抬起头看著那几个人:“这个活,谁去?”
  韦德端起咖啡杯又喝了一口,放下,靠在椅背里,闭著眼睛,像没听见。
  几个小队长也都不说话——有的低头看地图,有的端起咖啡喝,有的假装在看文件。
  汉克的目光从他们脸上扫过,最后落在角落里的两个人身上。
  一个叫巴克,三十来岁,白人,精壮结实,金髮碧眼,脸上总是带著笑,但那笑容没到眼底,像画上去的。
  他是“鬣狗”里的狙击手,枪法准得嚇人,八百米內指哪打哪,从没失过手。
  跟了汉克七八年,杀过的人比他杀过的鸡还多。
  此刻他靠在椅背里,双腿翘在桌上,手里拿著一把军刀正在修指甲,刀锋在指甲上刮来刮去,发出细微的沙沙声,像老鼠在啃木头。
  另一个叫凯文,也是白人,比巴克年轻几岁,精瘦,脸上没什么表情,眼睛很深,很静。
  他是“鬣狗”里的突击手,擅长近战,一把衝锋鎗使得出神入化。
  动作快得像鬼,杀人从来不给对方反应的时间。
  汉克看著他们,巴克和凯文同时抬起头。
  巴克把军刀收起来,双腿从桌上放下来,坐直身体。
  凯文脸上没什么表情,只是看著汉克,等他说话。
  汉克说:“港岛,你们两个去。”
  巴克笑了,那笑容很短,嘴角往上一翘,又收回来,像一把刀在灯光下一闪:“就我们两个?杀一个人?”
  汉克点头:“就你们两个。杀一个人。”
  巴克靠在椅背里,又翘起二郎腿,从口袋里掏出一根烟点上,吸了一口,慢慢吐出,烟雾在灯光里升腾。
  他隔著烟雾看著汉克,嘴角那丝笑又浮起来:“老大,你也太看不起我了。杀一个人,我一个人就够了。何必让凯文也去?”
  凯文没说话,只是看著汉克。
  汉克看著巴克,声音冷了几分:“巴克,別轻敌。港岛不是南洋,那边的情况你不熟悉。两个人去,有个照应。”
  巴克把烟掐灭,扔在菸灰缸里,站起来,整了整衣领:“行。两个人就两个人。什么时候出发?”
  汉克看著沙皮狗。
  沙皮狗翻了翻文件:“三天后。客户那边会安排船,从新岛到港岛,三天三夜。”
  巴克点了点头,转身走向门口。
  走到门口的时候,他停下脚步,回头看了凯文一眼:“凯文,走了。去收拾东西。”
  凯文站起来,跟在巴克后面。
  两个人走出去,脚步声在走廊里渐渐远去,越来越轻,越来越远,最后完全消失了。
  屋里安静了。
  韦德睁开眼睛,看著汉克,开口,声音不大,但每个字都像钉子:“汉克,你確定只派两个人去?”
  汉克看著他,手指在桌面上又敲了两下:“怎么?你觉得不够?”
  韦德沉默了一秒,然后摇头:“不是不够。我是说,那个北佬,能让人花两百万来杀他,肯定不是一般人。巴克那个人,太轻敌了。”
  汉克靠在椅背里,看著天花板。
  巴克——轻敌,这不是第一次了。
  上次在吕宋,他一个人去杀一个毒梟,结果差点被人反杀。
  要不是凯文及时赶到,他就交代在那儿了。
  但他还是派巴克去,因为巴克的枪法確实准,因为凯文也跟著去。
  凯文这个人,虽然年轻,但做事稳当,从不出错。
  有他看著巴克,应该没问题。
  他坐直身体,看著韦德:“放心。凯文跟著,出不了事。”
  韦德没再说话,端起咖啡杯继续喝。
  楼下,巴克的宿舍。
  门开著,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在水泥地上投下一片明亮的光斑。
  屋里很简陋,一张床,一张桌子,一把椅子,一个衣柜。
  墙上贴著一张花花公子的海报,金髮碧眼的女人笑得灿烂,但海报的边角已经捲起来了,沾了一层灰。
  巴克坐在床上,面前摊著一个大號行军包。
  他往里面塞东西——迷彩服、战术背心、防弹插板、头盔、手套、靴子,塞得满满当当。
  然后从床头柜里拿出几把手枪,一把衝锋鎗,一把狙击枪,还有十几个弹匣。
  他把枪放在床上,一把一把检查——拉枪栓,看枪膛,装弹,退弹,確认没问题了,才放进枪包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