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0011章 刀与丑诗
  新婚第三日,夜。
  城南宅中,红烛高烧。
  徐九与朱素英对坐於臥房之中,窗外月色如水,屋內喜气犹存。前日刚办了纳妾之礼——没有花轿吹打,没有拜堂仪式,只是一顶青衣小轿从侧门抬进,向徐九磕了头、敬了茶,便算成了礼。朱素英倒不在意这些,用她的话说:“那些虚礼,是给正经人家闺秀准备的。我一个山上下来的,能有个名分就知足了。”
  她的四个贴身侍女——春兰、夏荷、秋桂、小桃红——也一併收了房,成了通房丫鬟。四女本就和徐九极熟,在翠屏山上时便伺候过他沐浴更衣,如今倒也没什么不自在的。春兰性子最憨,敬茶时大大咧咧地说了一句“奴婢早就该伺候公子了”,惹得夏荷狠狠瞪了她一眼。
  此刻,四个丫鬟都已退下,屋內只剩夫妻二人。
  徐九正要吹灯,朱素英却忽然拉住了他的衣袖。
  “公子,先別急著歇。”她眼中闪过一丝狡黠,起身走到床榻边,俯身从床底下拖出两个沉甸甸的麻袋来。
  徐九一愣:“这是什么?”
  朱素英解开袋口的绳索,反手一倒——
  哗啦啦一阵脆响,黄的白的光华四射,映得满室生辉。金锭、银锭、珍珠、玛瑙、玉鐲、金釵……各色金银珠宝倾泻而出,在青砖地面上堆成了一座小山。
  徐九倒吸一口凉气:“这……这得多少?”
  “高大头在翠屏山聚了七八年,抢来的金银財宝都藏在后山一个隱秘山洞里。一丈青毒死他之后,霸了寨子,却没找到藏宝之处——高大头防著她呢。”朱素英蹲下身,隨手拈起一颗龙眼大的珍珠,在烛光下转了转,“我早年间伺候高大头,替他端茶倒水,偶然听他说漏过一句。后来我暗中留意,花了小半年工夫,终於摸到了洞口。”
  “全都在这里了?”
  “这是金银细软,方便带走的。还有几大箱铜钱、布匹、粮食,藏在另一个地方,太重了不好搬,我让几个信得过的弟兄守著,日后慢慢运下山。”朱素英站起身,拍了拍手上的灰,嘴角微微上扬,“这些东西,够咱们养几百兵好几年的。”
  徐九看著那一地金银,沉默了片刻,忽然问了一句:“你打算……不交公?”
  朱素英抬起头,直直地看著他,眼中没有半分躲闪:“交公?交给张知府?然后呢——他往上报,朝廷发个嘉奖令,赏你几十两银子,再升你一级?公子,这笔帐你可算清楚了?”
  徐九没有说话。
  “朝廷那帮人,吃肉不吐骨头的。”朱素英冷笑一声,“你辛辛苦苦剿了翠屏山,擒了一丈青,他们就给你个百户。这点东西交上去,他们嘴上夸你两句『忠君爱国』,转过身就装进自己腰包了。与其便宜他们,不如留著咱们自己用。”
  她蹲下身,捧起一捧金珠,让它们从指缝间缓缓滑落,发出清脆的声响:
  “乱世之中,银子就是兵,兵就是命。公子,你想给你叔父报仇,靠朝廷的赏赐,一辈子都別想。”
  徐九望著她,良久,缓缓点了点头。
  “你说得对。”他蹲下身,和她一起將金银重新装回麻袋,“这东西,不交。”
  他把两个麻袋推到床底,站起身来,忽然笑了:“素英,你若不是女儿身,到朝中做个户部尚书都绰绰有余。”
  朱素英白了他一眼,嗔道:“少贫嘴。我去叫她们打水来伺候你洗漱。”
  ---
  数日之后,徐九清点了麾下兵马,不禁吃了一惊。
  原先他那六十多人,加上朱素英带上山的百余匪兵,再算上战后从俘虏中挑选的精壮——那些愿意归顺、手上没有血债的,一共挑了近百人——三路人马合在一处,竟已有二百五六十人。
  “还差得远。”朱素英听他说完,摇了摇头,“公子,你想想,翠屏山的俘虏里还有不少可用的,之前不敢多挑是怕混进奸细。如今过了这些天,该筛的都筛出来了,至少还能再挑七八十个。”
  徐九算了算,若真如她所说,三百三四十人是有的。再加上刘大、黑柱他们又从四乡八镇招募了些青壮,拢一拢,四百人已是绰绰有余。
  “四百兵……”徐九喃喃道,“按大明的兵制,千户所才有一千多人,我这四百人,说多不多,说少不少。若想升千户,得再立个大功才行。”
  朱素英看了他一眼,淡淡道:“那就打平顺。”
  徐九心头一震,抬起头看她。
  “你叔父死在平顺,城现在还在贼手里。”朱素英的语气平静得像在说一件家常事,“你若能收復平顺,別说千户,就是守备、都司也做得。我打听过了,占平顺的是一股流寇,头目叫高三,手下千把人,乌合之眾,没什么难打的。”
  “高三?”徐九皱眉,“李自成的人?”
  “算不上。李自成如今还在山西陕西一带流窜,手底下十几路人马,高三只是其中一支偏师的头领,借著李自成的名號招摇罢了。”朱素英淡淡道,“四月底攻平顺时,高三手下不过八百人,是城內有人开了城门才打进去的。如今他占了城,分了几百兵去別处劫掠,城里最多六七百人,还是分守四个城门。”
  徐九沉吟片刻:“你有把握?”
  “打仗的事,我不敢说有十足把握。”朱素英站起身,走到墙上掛的地图前,“但如果让我来练兵、带兵,这四百人三个月內,我保证能打下来。”
  徐九看著她挺直的背影,心中忽然涌起一个念头。
  “那就你来领兵!”
  朱素英转过头,微微一愣:“我?”
  “你出生武学世家,刀枪箭样样精通,武艺、韜略都比我在行。”徐九诚恳地说,“我那个百户,不过是张知府看在叔父面上给的虚衔。真要打仗,你比我强十倍。”
  朱素英盯著他看了半晌,忽然笑了:“公子,你就不怕我把你的兵拐跑了?”
  “你不会。”徐九也笑了,“你是我的女人,你拐跑了兵,不还是我的兵?”
  朱素英没有推辞,第二天便正式接管了练兵之责。
  ---
  消息传到营中,炸开了锅。
  赵雷第一个表示不服。
  他平日里沉默寡言,但心气极高,在徐九面前恭恭敬敬,是因为徐九於他有恩——十两银子救了母亲的命,这份恩情他记一辈子。可如今让一个二十出头的女人来骑在他头上,他无论如何也咽不下这口气。
  “大人,”赵雷找到徐九,抱拳道,“卑职不是不识抬举。只是这四百兄弟,都是刀头舔血的汉子,让个女人来带,传出去……”他咬了咬牙,“卑职不服。”
  徐九还没开口,朱素英不知何时已经走了进来。
  “赵雷,”她倚在门框上,双臂抱胸,语气淡淡,“你是不是觉得,打不过我?”
  赵雷面色一僵,没有说话。
  “不服,就打一场。”朱素英嘴角微微上扬,“当著四百兄弟的面,你贏了我,这兵你来带。我贏了你,你给我闭嘴老老实实练兵。”
  赵雷眼中闪过一丝怒意,沉声道:“好!”
  校场上,四百人围成一个大圈。
  赵雷脱了上衣,露出一身腱子肉,赤手空拳站在场中,目光如鹰。朱素英却连衣服都没换,一身素色短打,腰束丝絛,乌髮用一根木簪隨意綰著,看上去不像比武,倒像是刚从后院赏花出来。
  “请。”赵雷抱拳。
  朱素英点了点头,也不客气,欺身便上。
  赵雷身高力大,一拳砸来,虎虎生风。朱素英却不硬接,身形一侧,如蝴蝶穿花般从他肋下钻过,反手一掌拍在他后背上。这一掌不重,但位置极刁,赵雷被拍得往前踉蹌了两步,险些摔倒。
  围观的士兵顿时一片譁然。
  赵雷脸色铁青,转身再扑。朱素英仍不与他硬碰,左闪右避,脚步轻快得像踩著云。赵雷连出十几拳,连她的衣角都没碰到,反而被她在肩头、腰侧、腿弯各拍了一掌,虽不伤人,却次次都打在关节要害处。
  打到第三十回合,赵雷已是气喘如牛,朱素英却面不改色,连呼吸都没乱。
  “还要打吗?”她停下手,微微歪头看著他。
  赵雷咬著牙,眼中满是不甘,却不得不承认——他真的打不过。
  “我输了。”他垂下手,声音闷闷的。
  人群中,刘大有扯著嗓子喊了一句:“赵雷,你连夫人都打不过,还打什么?回家抱孩子去吧!”
  赵雷瞪了他一眼,正要退下,朱素英却叫住了他。
  “等等。”
  她回头看了一眼场边的四个丫鬟,招了招手:“春兰,你上来。”
  春兰一愣,隨即笑嘻嘻地脱下外衫,露出一身利落的短打扮,蹦蹦跳跳地进了场。
  “春兰跟你打。”朱素英淡淡道,“她要是输了,我刚才那场也不算数,兵还是你来带。”
  赵雷的脸色更难看了——让他跟一个丫鬟打?这简直是羞辱!
  “夫人,不必——”
  “打。”朱素英的语气不容置疑。
  赵雷咬了咬牙,只得应战。
  这一场比刚才更让四百人目瞪口呆——赵雷竟然连春兰都打不过!
  春兰使一对柳叶刀,双刀翻飞,如雪花纷飞。赵雷空手夺白刃,左支右絀,不过十个回合,春兰的刀已架在了他的脖子上。
  “承让了,赵大哥。”春兰笑嘻嘻地收起刀,蹦跳著回了场边。
  赵雷站在原地,脸色青一阵白一阵,像吞了只苍蝇。
  朱素英却没有嘲笑他,而是拍了拍手:“夏荷。”
  夏荷应声而出,手中持一张硬弓。她也不说话,从箭壶中抽出三支箭,搭弓便射——嗖嗖嗖,三箭连珠,正中五十步外的靶心,箭尾还在微微颤动。
  围观的士兵彻底安静了。
  “赵雷,你的箭术如何?”朱素英问道。
  赵雷沉默了片刻,低声道:“不如。”
  “你的马战呢?”
  赵雷眼中终於闪过一丝亮光:“马战,卑职自信不输於人。”
  朱素英点了点头:“好。步战、射术,你不如我和春兰、夏荷。但马战,我们三个加起来也不如你。以后骑兵由你统领,步卒和弓手归我和春兰、夏荷。如何?”
  赵雷愣在原地,半晌没说出话来。
  他原以为朱素英是要羞辱他、压服他,没想到她竟是將最精锐的骑兵交到他手上。
  “夫人……”赵雷的声音有些发涩。
  “你服不服?”朱素英问。
  赵雷单膝跪地,抱拳道:“服!赵雷心服口服!”
  朱素英伸手扶起他,淡淡道:“服了就下去练兵。三个月后打平顺,我要你的骑兵冲在最前面。”
  “遵命!”
  校场上,四百士兵齐声喝彩。
  自此以后,朱素英在军中威望大震。这个从土匪窝里出来的女人,用一把剑、一张弓、一个丫鬟,把一群桀驁不驯的大头兵收拾得服服帖帖。
  ---
  练兵的日子过得飞快。
  白天,朱素英在校场上操练兵马,徐九则在府衙与军营之间奔走,处理文书、联络粮草。
  他立了剿灭翠屏山的大功,张泰阶在巡抚面前说了不少好话,加上过继叔父为子、承继恩荫的事也有了眉目——朝廷已准追赠徐明扬为某司郎中,荫一子入监读书。徐九以侄为子,这“一子”便落在了他头上。
  有了这层身份,他在潞安府的地位大大不同了。
  张家两个女儿对他的態度,也悄然发生了变化。
  大女儿芷兰倒还好,依旧是不咸不淡的客气——她始终忘不了那日园中赏荷时徐九作诗出丑的尷尬。一个举人出身的百户,连首诗都做不像,在她看来简直是斯文扫地。如今徐九虽然立了功、升了官,在她眼里也不过是个“粗通武略、不通文墨”的武夫罢了。
  倒是二女儿蕙兰,不知怎的,忽然对徐九热络了起来。
  她开始找各种由头往军营跑——今天送几个亲手做的点心,明天借几本兵书(说是在父亲书房里找到的,自己看不懂,请徐百户指点),后天又托人带话说想看看军营操练的盛况。几次三番下来,便是徐九再迟钝,也觉出了几分异样。
  一日,芷兰在闺房中绣花,蕙兰推门进来,满脸喜色地往榻上一坐,道:“姐,你说徐百户这个人,是不是很有意思?”
  芷兰头也不抬:“哪里有意思?”
  “他练兵时那股认真劲儿,还有他对朱姑娘那副模样——”蕙兰说著,脸微微泛红,“我听说他为了接朱姑娘下山,亲自带兵走了一夜的山路呢。”
  芷兰放下针线,抬起头看著妹妹,神色复杂。
  “蕙兰,”她缓缓开口,“你还记得当初你是怎么劝我的吗?”
  蕙兰一怔:“什么?”
  “『明月松间照』,他会回你『吃饭了没有』。”芷兰一字一顿地重复了妹妹当年的话,“怎么如今,你自己倒喜欢上他了?”
  蕙兰的脸腾地红了,支支吾吾道:“那……那是两码事。诗词不过是小节,男子汉大丈夫,能带兵打仗、保境安民才是正经……”
  芷兰嗤笑一声:“小节?当初你可不是这么说的。”
  “姐——”蕙兰跺了跺脚,“你就別取笑我了。”
  芷兰看著她,微微嘆了口气,没有再说下去。
  她看得出来,妹妹是真的动了心。可她心里清楚,父亲那番“做寡妇”的话,並不是危言耸听。徐九这个人,骨子里和他叔父徐明扬一样刚烈——认准了的事,九头牛都拉不回来。
  这样的男人,要么做英雄,要么做鬼。
  做他的女人,得有这个准备。
  芷兰低头继续绣花,心中却不知怎的,浮起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悵然。
  窗外,夕阳西斜,校场上传来阵阵操练的鼓声,沉闷而有力,一下一下,敲在心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