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4,青云
  “你们都看到了,公平比武,拳脚无眼,死了,也怪不得谁!”
  “留下地契!”
  “把他背走!”
  任正威快步窜到杨震身前,一探鼻息,便已知彻底殞命,站起身来,当即义正词严的大声吼道。
  三个泼皮和李天赐彻底嚇懵,本都想四散而逃,听到这话,战战兢兢留下地契,扶起尸体,快步而走。
  竟是不敢多看任青山一眼。
  “往后,若再敢诱我村人耍钱,便想想今日之事!”
  任正威对著他们的背影厉声呵斥。
  心头当真美滋滋。
  这一战,爽快!
  多年前大旱爭水,自己败给杨家峪的武者,至今引以为憾,所以努力耕耘,多生儿子,更是倾尽家財,供三个儿子习武。
  没想到,今日为自己了却心头大恨的,却不是儿子,而是这些年身子骨都不好的六弟!
  但即便如此,却也舒服!
  都是任家的人!
  “六弟,你的武道成就,可称我任家村第一人了,哈哈……”
  回过头来,任正威畅快说道。
  任青山慢条斯理穿好裤子,平静点头,朝围观眾人拱手:“大伙儿都散了吧,去请阴阳过来,烧两道纸钱,免得这孤魂野鬼,坏我村风水。”
  今日之战,平心而论,一开始没想杀人。
  但,既是武斗,自须全力,你死我活,不容丝毫留手。
  武者的世界,便是这般残酷。
  杀了,便也就杀了,落子无悔。
  族兄任正威不愧鏢师出身,倒是个善后小能手,把话拿的死死,纵衙门来查,却也无妨。
  武者之斗,每天都会发生,非丧尽天良的灭门惨案,或涉及举足轻重的大人物,衙门不会管。
  “还是六弟心细。”
  任正威听到这话,笑说一句,吩咐几个子侄清扫地上血跡,及去请村里阴阳,这才拉著任青山的胳膊,走回院中,关上门闸。
  ……
  院內。
  他的二儿子任曜宗,满脸通红的看著任青山,紧张又敬畏的叫道:“六叔。”
  家中兄弟七个,三个去县城习武,其余四个限於自身资质和家庭財力,去不得县城,但若是村中有高手,那自是不同,哪怕学得一两手,也足够受用。
  父亲是不成了,没有秘药,功法也不得外传,但眼下多出新的希望。
  六叔!
  任青山点头笑笑,隱约看出他的心思,却只笑道:“没嚇著你吧?”
  “没有没有,六叔无敌!神勇!”
  任曜宗大声夸讚,还想顺势说下去,却见父亲威严的眼神看来。
  訕訕一笑,顿时將没说出口的话吞回去了。
  家教自是谨严。
  看出了儿子的心思,任正威长嘆口气,沉声说道:“这世间的武者,皆是搏命。如方才那一战,贏了,是你六叔,名利双收。但输了,便是杨震那般下场……我儿,为父这条命,都是捡回来的。”
  任曜宗心头一凛,蠢蠢欲动的习武念头,顿时如被一盆冰水彻底浇灭。
  是。
  贏了,自是风光,但输了就是死。
  而且,可以贏无数次,但只能输一次。
  挠挠脑袋,他尖锐的喉结动动,低声道:“没……没有,爹,我不想学武,平平安安的就好。”
  ……
  任正威带著任青山走进正厅,地契用了印,变更完名字。
  聊了几句,任青山正想起身离开。
  “六弟,稍等。”
  任正威默然片刻,却是起身前去翻箱倒柜,从最下面的一口箱子中,翻出一个布包,裹的严严实实,里三层外三层。
  心念微动,任青山好奇看著。
  一层层拆著布包,任正威缓缓开口:“六弟,我多次问你武道境界,你顾左右而言其它,想来有你的考虑,自是稳妥,我便不问了。”
  “这里,有我当年的一件兵器,杀伤力颇大,本是想等小辉突破银血,再给他用的。”
  “如今看来,你应是先一步有成,况且,你又修有腿法,此物,大哥便赠给你了。”
  布包彻底拆开,任青山才看到里面的东西,却是微微一怔,更有几分哭笑不得之感。
  这是一双鞋。
  送鞋?
  大哥你没有脚气吧?
  这双鞋,看上去和寻常的快靴没什么区別,呈灰黄之色,仿佛是牛皮,略有磨损痕跡,倒洗的乾乾净净。
  “这双鞋分三层,外一层是缝合七层的牛妖皮,刀插不烂,火烧不破。”
  “中一层,是一把秘制材料的软剑所化,收缩自如,可软可硬,软可行走自如,硬可坚如精铁,发力越大,便越硬。”
  “最里一层,则是陨铁,百日锻造,打造成薄薄一层。”
  “此鞋看上去平平无奇,但重达二十七斤……当年,我將它称之为青云靴。”
  任正威唏嘘说著,温柔抚摸鞋面,仿佛想到曾经的崢嶸岁月。
  任青山一时也有几分动容。
  “便送你了,拿走吧。”
  任正威咬牙说道。
  “这不合適,大哥……”
  任青山虽起心动念,心头生出几分暖意,但还是开口拒绝。
  “莫要推諉。”
  “往后你若青云,自对我那三个儿子,多加照拂便是。”
  “你试试,我……我……便不看了,年纪大了,眼窝子浅。”
  任正威沉声说道,转身进了里屋。
  这双鞋,堪称救命恩鞋,当年若非它在关键时刻踢死对手,死的便是自己……如今亲手送人,任正威当真不忍再看。
  看著他的背影,任青山默然,长长嘆了口气。
  须臾,嘴角却也浮现笑意。
  能当村长的男人,当真不得了。
  一双青云靴,换他家青云。
  大哥,路越走越宽了啊……
  ……
  换好这双青云靴,果真如他所说,中层材质收缩自如,完美契合双脚,包裹性极佳,令双脚生出一种强烈的安全感和幸福感。
  这是战靴!
  男人的华伦天奴……
  一脚下去,当真能踢死人!
  任青山走了几步,迅速適应。
  虽有二十七斤的重量,但对於自己如今的体魄而言,不值一提。
  “大哥,我走啦。”
  “大哥既送我青云靴,我自会扶侄儿青云志……你安安心心享福吧。”
  任正威这才从里屋走出相送,眼眶微红,自是忍著心头情绪,客套送出门。
  门外。
  任青山见村里的阴阳马师父已经在门口烧纸。
  却还有个得了癆病的男人,正在啃一个带血的馒头。
  乡野传闻,横死之人的血,可治癆病。
  见眾人都尊敬又畏惧的看著自己,任青山笑著和他们多聊了一会儿,稳一稳亲民的人设,这才大步离去。
  上地!
  转化地力!
  ……
  ……